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篇1: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3.1、唯物辩证法
3.1.1、3.1.2、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特征,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1.3、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唯物辩证法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待周围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形而上学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待周围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
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部分)
3.2、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联系的含义和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
3.2.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内容】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3.2.2、联系的客观性
〖原理〗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要求:一、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二、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2.3、联系的多样性
〖原理〗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多种多样;
〖方法论〗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3.2.4、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整体是指事物的全局,是事物发展的全过程。部分是指事物的局部,是事物发展的某个阶段。
【原理内容】两者相互区别:①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整体统率部分,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②整体和部分的功能不同。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两者相互联系:①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②整体和部分相互影响。整体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3.2.5、系统优化原理
系统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原理内容】系统具有整体性(即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一个要素都不能单独具有的功能)。系统具有有序性(即系统的各要素总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方向发生作用)。系统具有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即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结合使系统的功能具有了趋向强化的特征。)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又要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
以上就是高二政治知识点: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2: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1、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矛盾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部分、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必然联系吗?
要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点,必须弄清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普遍联系指的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任何一个事物都与周围其它事物有条件地联系着,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即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找不到不依赖于周围其他事物而孤立存在的东西。
其次,要把握事物的联系不是抽象的、无条件的。对事物的联系要作具体分析,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如果脱离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而空谈联系,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和解决矛盾。唯物辩证法讲的联系是有条件的、具体的,并非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必然联系。
最后,要理解事物的联系,就要把握判断事物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的标准,即事物之间是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如果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就说明它们之间有联系,否则就没有。若认为任何两个事物都有必然联系,我们的这个世界不就成为一个神秘莫测的混沌世界了吗?
(2)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产生以前就存在了,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形成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联系是客观的,是否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
第一,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社会产生前就存在了,当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为事物的联系是尽管有人化的特点,但他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只有通过实践这一客观的物质活动才能形成,而且形成后就独立与人的意识之外了,所以也具有客观性。
第二,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就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联系的多样性
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我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既要注重客观条件,又要恰当运用自身主观条件;既要把握事物的内部条件,又要关注事物的外部条件;既要认识事物的有利条件,又要重视事物的不利条件。总之,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3、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1)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①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整体和部分相互区别。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当个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1+1;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1+1);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从属和服务于整体。
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整体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②理解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取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2)系统优化方法
①系统的含义及特征。系统是有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②掌握系统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③系统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4、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
(1)发展的概念
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①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它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和腐朽的东西,汲取了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而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社会领域,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因为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又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旧事物绝不会自行消亡,它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这在社会历史领域中表现尤为明显。
③方法论: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困难,勇敢接受挫折与考验。
5、量变与质变状态
①含义: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状态。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②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事物的变化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的变化能引起质变,而且在事物总体数量不变,由于构成事物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
事物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质变又为新了量变开辟道路,是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由此循环,不断前进。
③我们要积极做好量的积累;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要坚持适度原则。反对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6、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概念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①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②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可分割。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①矛盾的普遍性
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敢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②矛盾的特殊性(是万事万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构成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决定了解决矛盾的方法不可能千篇一律。
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7、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
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
在一个矛盾中,其两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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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1、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矛盾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部分、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必然联系吗?
要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点,必须弄清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普遍联系指的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任何一个事物都与周围其它事物有条件地联系着,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即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找不到不依赖于周围其他事物而孤立存在的东西。
其次,要把握事物的联系不是抽象的、无条件的。对事物的联系要作具体分析,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如果脱离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而空谈联系,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和解决矛盾。唯物辩证法讲的联系是有条件的、具体的,并非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必然联系。
最后,要理解事物的联系,就要把握判断事物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的标准,即事物之间是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如果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就说明它们之间有联系,否则就没有。若认为任何两个事物都有必然联系,我们的这个世界不就成为一个神秘莫测的混沌世界了吗?
篇4: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3.1.1、3.1.2、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特征,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1.3、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唯物辩证法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待周围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形而上学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待周围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
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部分)
3.2、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联系的含义和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
3.2.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内容】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篇5: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3.2.4 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整体是指事物的全局,是事物发展的全过程。部分是指事物的局部,是事物发展的某个阶段。
【原理内容】两者相互区别:①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整体统率部分,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②整体和部分的功能不同。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两者相互联系:①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②整体和部分相互影响。整体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篇6: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18、什么是矛盾?它有哪两个基本属性?
(1)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基本属性:斗争性和同一性。
19、矛盾的普遍性是什么?有何要求?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2)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要求:(1)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2)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0、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它的表现是什么?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表现:(1)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不同的矛盾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2)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3)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篇7: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25、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认识方法
(1)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3)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主流。
(4)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两点中的重点,不是一点论。
26、什么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7、为什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事物内部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分开来;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篇8:高二政治核心概念:创新思维与方法
1、什么是联系?联系的特征是什么?
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特征:(1)联系具有普遍性(2)联系具客观性(3)联系具有多样性
2、联系的普遍性是什么?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联系
3、联系的客观性及其要求是什么?
(1)含义: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要求:一、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二、但是,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根据联系和实践的关系,联系可以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
4、联系的多样性及其要求是什么?
(1)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多种多样;
(2)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既要注重客观条件,又要恰当运用自身的主观条件;既要把握事物的内部条件,又要关注事物的外部条件;既要认识事物的有利条件,又要重视事物的不利条件。总之,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5、什么是整体和部分?它们之间的辨证关系是什么?
(1)含义:整体是指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2)关系:(1)区别: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帅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2)联系:整体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